上海催债:执行债务人的债务人是指什么

  法律法规     |      2025-04-10 11:08:10
执行债务人的债务人是指什么

一、执行债务人的债务人是指什么

在法律实践中,当被执行人为他人所负之义务的承受人时,彼等便成为执行债务人的债务人。例如,如甲与乙存在借贷关系,丙亦对甲拖欠债务,那么在此情形之下,丙即为执行债务人甲的债权人。按照程序规定,法院有权依法要求丙向乙履行其应承担的债务,从而实现对甲权益的保护及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执行债务人债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所谓的“执行债务人债权转让”实际上便是指在强制执行进程当中,债务人有权利将其对于第三方所拥有的债权进行转移至其他主体手中。

然而,此类转移动作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以及遵循严格的程序规范。通常而言,债权转让应当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并且不能够侵犯到原债权人的权益。

此外,债务人有义务向所有有关联的第三方通知

债权变更事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债权转让行为不仅要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更重要的是,还需经过始发地执行法院进行严谨的审查与核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执行债务人债权人的区别包括哪些

在债务关系中承担清偿债务责任的一方被称为债务人。相对而言,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拥有相关债权的一方即为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依照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向债权人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如支付所拖欠的款项、交付所订购的货物等等。而作为债权人,他们享有追索债务的权力,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法律实践中,若被执行人承担他人债务,则转变为执行债务人的债务人。如甲借乙款,丙欠甲债,丙即视为甲对乙债务的间接债务人。法院可依规要求丙向乙偿债,以保护甲权益并促成债务履行。